任命徐春凤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宋晶晶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刘锋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倩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三龙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朱慧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徐嘉同志为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肖林同志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