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女职工生育后因岗位调整拒绝上班,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
员工被违法辞退如何维权?

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层出不穷,其中以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居多,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有什么样的理由?如何走程序才合法?劳动者遇到相关情况,应如何维权?劳动仲裁部门提醒,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依照法定程序,劳动者被违法辞退时应学会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我区一家超市上班的王某有过被用人单位擅自解除合同的经历。王某于2013年2月10日到某超市行政楼从事文员工作,2015年4月,王某生育小孩后回超市上班。该超市口头通知王某至超市从事收银工作,王某则要求继续到从事合同约定的文员岗位工作。超市以劳动合同第二条约定“甲方(用人单位)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可调整乙方(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内部工作调配”,拒绝安排王某从事原工作岗位,禁止王某进入行政工作区域并取消对王某的考勤。2015年6月,王某收到超市的书面通知,要求王某至超市从事收银工作,王某未到岗。因超市无工会组织,直接以王某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向王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王某不服,要求超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对于王某和超市的劳动争议,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经审理查明,某超市没有成立工会,也没有向单位所在地的地方工会履行通知义务,仲裁委认为,某超市单方解除王某的劳动合同程序违法,故裁决某超市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那么,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违法辞退时该如何维权?仲裁委员会指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常被违法辞退员工根据法律规定,有两种维权方式可选择。第一种方式:首先接受被公司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然后收集相关证据,以便进一步向公司索赔。此种方案比较适合员工在单位工作时间长,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或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较短,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取较多的经济补偿金。第二种方式: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恢复双方劳动关系,并按原工资标准补发工资。此种方案适合于工作时间较短,薪金较高的员工,因为如果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数额较低,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的工资额远高于经济补偿金数额。选择此种方案要注意员工在被辞退或被解除劳动合同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被确认为是违法辞退员工,用工单位面临的法律后果是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向员工补发工资,或是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                

(杨蕾  骆俊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