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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登记公告

李永龙申请位于大丰区三龙镇持久村四组的土地使用权证遗失补办。经核查:该宗地原地籍号为16-3-4-99,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为拨用,面积为200.0平方米。现依据原发证档案及遗失声明(大丰日报2016年3月29日),拟予以补发土地使用权证。同时注销原土地使用证。特此公告,公告期15天。若相关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向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申请书面复查,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内容生效。  联系电话:83416686

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