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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登记公告

智日存、程文艳申请将位于市区鸿基汇金购物公园4幢5015室的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补办。经查,原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大土国用2012年第3768号,宗地号为0200510041000,现依据原发证档案、遗失启事(大丰日报2016年04月19日)、补发的房产证及其他登记材料,拟向智日存、程文艳补办土地使用权证,原大土国用2012年第3768号土地证同时核销。特此公告,公告期30天。若相关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向国土资源局申请书面复查,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内容生效。联系电话:83927041

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

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