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以下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撤销登记。被撤销的社会组织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如继续以原名义开展活动,将视为非法组织。同时,《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和财务凭证一律作废。
特此公告
盐城市大丰区民政局
2016年5月9日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人民南路33号四楼
联系电话:83810920
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名单
1、大丰市东方盐文化研究会
2、大丰港经济区乒乓球运动协会
3、大丰市丰蕾集团有限公司医务室
4、大丰市丰华体艺活动中心
5、大丰市三龙镇民政服务中心
6、大丰市保利龙泡沫塑料研究所
7、大丰市小海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8、大中镇敬老院医务室
9、大丰市黄海社区服务中心
10、大丰市全民健身乒乓球俱乐部
11、大丰市德州扑克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