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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登记公告

高树军、陈瑶申请将陈春华、高树军、陈瑶位于大丰区新丰镇人民路东侧锦绣苑商住小区1幢204室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变更其名下,宗地面积为61.8平方米,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现依据法院(2015)大民初字第02089号民事判决书、(2016)苏0982执54号执行裁定书及(2016)苏0982字第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变更登记,并同时核销原土地登记人名下的土地使用证,予以作废。特此公告,公告期15天。若相关权利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向盐城市大丰区国土资源局书面申请复查,逾期视为无异议,公告内容生效。  联系电话:83215738